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5年新邮区中心设备物品搬运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5年新邮区中心设备物品搬运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0623-2575N362406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5年新邮区中心设备物品搬运采购项目
2.2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市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物品清单搬运到指定地点。
2.4 项目预算:11.9304万元(含社会保险,税金等)
2.5 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限价为11.930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出示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出示承诺书)。
3.4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圆整(小写:¥2000.00元)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
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
5.2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XX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X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1 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 9 月 4 日起至2025年 9 月 8 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7.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15日15:00(北京时间)
7.2 递交响应文件: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磋商邀请发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邮政大院(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7734135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874780583
电子邮件:3422240873@qq.com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