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宿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采购项目
1、 招标编号:SQPOST20250714
2、 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5层5站的有机房客梯1台,预算20万元(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给出详细图纸,并经专业人员认可)。本项目按预算设置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时限不超过40自然天(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自然日到货,接到安装通知后不超过10自然日内安装完成)。本项目不设分包。
4、 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审委员会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根据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中标。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则按评标名次顺延。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宿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经销商。(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时,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2)投标人为电梯代理经销商时,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
12)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招标。
13) 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等装置必须为投标电梯制造商原厂品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 投标人在宿迁地区有维保机构,当前没有的可以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提供营业场所的房屋权属证明或经宿迁地区房屋产权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提供设立承诺书)。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4日 - 2025年7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6.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0号宿迁远航大酒店;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4、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邵工(13851992096)。
8、 开标: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3、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代理机构要求现场参与开标。
8.4、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电子邮箱:tdzb1106@163.com
技术联系人:郝工,13236597390 ,邵工,13851992096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开票及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周杜润,025-83631422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采购项目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1、投标人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