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房屋等建筑零星维修外包采购项目(第四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房屋等建筑零星维修外包采购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JXPOST-PH2025-004)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2个品类,成交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8万元(含税)。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品类 | 要求 | 预估采购金额 |
一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房屋等建筑零星维修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 单项维修价格在10万(不含)元以下房屋等建筑零星维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围墙、房屋、地面、墙面、外墙玻璃、水电管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或更换;②办公室、会议室等装修、改建,室内家具调整、制作、修理;③厨房、卫生间墙砖、地砖、洁具维修;④抗灾:如发生台风、洪水、严重冰冻等自然灾害时,及时组织人员、设备机具做好抢险工作;⑤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 1-1:单项5000元(不含)以下零星维修 | 1.日常维修完成时限要求:48小时;2.紧急故障抢修可以电话派工,需求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3.应保证施工安全,遵守需求方相关安保规定;4.及时清理因维护、修缮造成的垃圾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垃圾及时清运;5.质保期至少为9个月; | 28万元 |
1-2:单项5000元(含)至100000元(不含)项目维修 | 1.需根据各项项目实际情况及需求方委托订单,出具包括施工图纸、工程清单、工程说明、规定事项、时间组织等,保证项目按委托订单规定期限内完成;2.应保证施工安全,遵守需求方相关安保规定;3.及时清理因维护、修缮造成的垃圾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垃圾及时清运;4.质保期:单个金额在5000元(含)至100000元(不含)的质保期至少为18个月;5.以工程审计审定金额*折扣结算 | 30万元 |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差旅费、住宿费、运输费、维修费、配件费(含损耗)、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组织措施费用、技术措施费用、规费、质保期服务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品类1-1:单项5000元(不含)以下结算标准
①零星维修费用由材料费、服务费(含交通费)二部分组成。其中材料由甲方指定或由甲方认可后,乙方制定材料费清单,并按中标价计价,服务费按供应商中标价结算。
②针对紧急抢修项目,服务费按双倍结算。
③未列示的维修项目,由甲乙双方个别议价,并在“日常维修派工单”中注明并据此结算。
⑤以上费用包括各项规费。
(2)品类1-2:单项5000元(含)至100000元(不含)结算标准
①采用实行固定费率,结算价=经审计后的造价*折扣。
②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结算依据
文件:参照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等2018版计价依据。
造价:参照工程开工日所在月份的嘉兴造价管理综合信息。
工程量:工程量有施工图纸的按施工图纸计算,无施工图纸的由施工单位出施工图并经业主审核后按施工图纸计算,不能出施工图纸的按现场实际测量或经业主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程量。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按照下限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一律按中值计取。
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属不可竞争费用。
技术措施费结算时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包括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需采购人确认并能调整结算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采购人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采购人提出变更的)、材料价格确认单(采购人要求调换材料或品牌的),未经采购人确认均不得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限价详见附件)。
(三)施工期:以平湖市分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四)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由采购人使用部门经评估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届时重新签订合同。
(五) 质保期:单个项目金额5000元(含)至100000元(不含)至少为18个月(其余零星维修至少为9个月)。
(六)项目地点:平湖市范围内。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嘉兴市红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第三轮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单位报名,按照相关规定, 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4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 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北路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 215 号
506号-1
联 系 人:朱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3-82200190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徐睿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徐睿
电 话:18762136340
电子邮件:xurui.gyl@chinaccs.cn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 0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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