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BPOST-FW-2025006。

三、项目概况:根据宁波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提交的采购需求(签报293号),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6-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流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常年法律顾问及纠纷案件代理服务,分设两个标包。其中,标包1为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成交一家供应商,服务期二年,总预算费用为22万元;标包2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成交一家供应商,服务期二年,总预算费用为16万元。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兼投不兼中,只允许同一应答人中标1个标包。应答文件按照先标包1、后标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如应答人在标包1中标,则不再具备进入标包2的评审资格。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市分公司(含所辖各单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市分公司审查、起草或者修改合同、承诺函、公函、章程等法律文件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参与市分公司重要事项或法律纠纷的谈判、协调、调解,应市分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协助市分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每年提供至少1次、每次2小时的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市分公司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对交易相对方进行商务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协助市分公司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有关的法律事务;协助市分公司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拟定合规整改方案,配合市分公司处理合规风险事件以及与有关部门进行合规沟通;应市分公司要求每月为市分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资讯等。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根据市内纠纷所属单位委托,提供民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引诉纠纷、诉讼或者仲裁、复议、行政裁决程序的法律代理服务。

(二)、采购限价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需求数量

预估金额(万元)

采购限价

权重

备注

标包一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1

22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3万元/年

50%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下浮率a):下浮率a≤100%

20%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确定的收费标准(除交通事故外的法律纠纷案件)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下浮率b):下浮率b≤100%(下浮率b须高于下浮率a)

5%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保底价≤3000元。当按照上述结算标准计算服务费不足保底价时,以保底价进行结算。

5%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代理按固定总价结算,服务费用≤2500元/起。

20%

代理一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按照上述标准*(1-下浮率b)结算。

标包二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1

16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下浮率a):下浮率a≤100%

40%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确定的收费标准(除交通事故外的法律纠纷案件)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下浮率b):下浮率b≤100%,下浮率b须高于下浮率a。

10%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保底价≤3000元。当按照上述结算标准计算服务费不足保底价时,以保底价进行结算。

10%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代理按固定总价结算,服务费用≤2500元/起。

40%

代理一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按照上述标准*(1-下浮率b)结算。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应答限价3万元/年;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确定的收费标准*(1-下浮率a)确定。代理一个法律纠纷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确定的收费标准*(1-下浮率b)确定。要求下浮率b高于下浮率a。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不足3000元,设置保底价,应答折扣率限价100%;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代理按固定总价结算,应答限价2500元/起。代理一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浙价服〔2011〕212号》确定的收费标准*(1-下浮率b)确定。

注:以上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需由应答文件承诺的拟派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提供。

(三)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服务费、人工费、利润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风险等一切费用。除费用发生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下列工作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四)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六、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分公司的资质,以总公司为准。

(二)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律师50人及以上;拟派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有十年及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

(四)应答人自2022年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等,可以在多份业绩合同中体现)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5年07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应答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应答人下载磋商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应答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以对公转账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93300701005750798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注: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和标包名称,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4、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5、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答人购买磋商文件后,由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应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应答人注意查收。

八、应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平台: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7月25日9:30:00(北京时间)。

3、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时间:请于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应答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5、电子版应答文件加密、解密: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加密。应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的编制,并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截止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解密。

6、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须相同。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应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应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纸质版应答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应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应答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应答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9、本项目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参与磋商。

九、应答文件开启

1、开启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应答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应答文件进行开标。

2、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5日9:30:00(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4、电子版应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启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应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应答人,后果自负。应答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十、应答保证金:

应答保证金:标包一按4000元收取;标包二按3000元收取。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93300701005750798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3室

联 系 人:何东旭、刘志远

联系电话:13282820057、18367004831

邮箱:19775971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