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尾气处理液定点供应
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就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尾气处理液定点供应服务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1、 项目名称:2025年南宁邮区中心邮运车辆尾气处理液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NNYQ-2025003
3、 项目概述:
目前,南宁邮区中心共有144台自有邮运车辆需使用尾气处理液,其中南宁中心119台、柳州中心25台,主要品牌涵盖东风汽车、中国重汽汕德卡、庆铃全顺、上汽大通等,具体车型数量如下:
使用中心  | 车辆品牌  | 数量  | 小计  | 
南宁邮区中心  | 东风  | 44  | 119  | 
汕德卡牌  | 26  | ||
汕德卡  | 18  | ||
东风牌  | 9  | ||
江铃全顺  | 8  | ||
庆铃  | 4  | ||
上汽大通  | 3  | ||
东南  | 2  | ||
乘龙  | 1  | ||
东南牌  | 1  | ||
陕汽  | 1  | ||
五菱  | 1  | ||
长安  | 1  | ||
柳州邮件处理中心  | 汕德卡  | 10  | 25  | 
东风  | 3  | ||
鸿雁(五十铃)  | 3  | ||
上元(五十铃)  | 3  | ||
汕德卡牌  | 2  | ||
东风(鸿雁)  | 1  | ||
东风(上元)  | 1  | ||
江铃(江铃全顺)  | 1  | ||
五菱  | 1  | ||
总计  | 
  | 
  | 144  | 
4、 采购内容:
本项目需要分别采购适配汕德卡及其它车型、东风车型的尾气处理液定点供应服务,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整体包段模式,仅遴选1家供应商,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年(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需求量如下:
序号  | 车辆品牌  | 车辆数量(辆)  | 1年预计需求量(吨)  | 2年预计需求量(吨)  | 参数项目  | 限定参数指标值  | 备注  | 
1  | 汕德卡及其它车型  | 97  | 135.82  | 271.63  | 尾气处理液含量(%)  | 32.9  | 其他车型含上汽大通、福特江铃、庆铃等  | 
密度(kg/m3)  | 1090.7  | ||||||
折光率(%)  | 1.3838  | ||||||
不溶物(mg/Kg)  | 3.3  | ||||||
碱度(%)  | 0.04  | ||||||
2  | 东风  | 47  | 41.70  | 83.39  | 尾气处理液含量(%)  | 32.4  | 
  | 
密度(kg/m3)  | 1090.2  | ||||||
折光率(%)  | 1.3840  | ||||||
不溶物(mg/Kg)  | 2.4  | ||||||
碱度(%)  | 0.004  | ||||||
  | 合计:  | 144  | 177.51  | 355.03  | 
  | 
  |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定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详见下表:
序号  | 车辆品牌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元/千克)  | 
1  | 汕德卡及其它车型  | 千克  | 1.34  | 
2  | 东风车型  | 千克  | 1.34  |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区分公司纳入同品类黑名单且还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需需具备所供应尾气处理液品牌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项目通过邮箱(646511375@qq.com)登记获取比选文件,不受理现场及邮寄。
(二)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7月15日。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四楼402。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 唱价:
(1)唱价形式:现场唱价
(2)唱价时间:
(3)唱价地点: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西头二楼招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邮区中心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40号东头402室
邮 编:530001
采购联系人: 梁女士
电 话:0771-2897515
项目联系人: 谢先生
电 话:0771-2897510
邮政集团采购文件模板_V1.0_20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