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1-1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NMZB-2023-38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成本 43.6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 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4.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7 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成本(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内容

  2.1  采购编号:ZY-NMZB-2023-381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4 年度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监控设备、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采购预算:43.62 万元
    4. 框架协议有效期:1 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 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4.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 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09:00 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含有下列信息的文档盖章扫描成 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发送至 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过后,我公司会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发送文档邮箱。

    1. 文档需包含以下内容: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电子或原章均可)。格式自拟。
 
    1.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7 室。

    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88 号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 :13847242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 A 座 1601

  联 系 人: 李娟娟

  电  话 : 0472-5199096

  电子邮件: nmgzyxt@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