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数据报表及分析平台(二期)与物资管理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19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数据报表及分析平台(二期)与物资管理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HTZB2023-751

  1.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委托,对磋商编号HTZB2023-751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数据报表及分析平台(二期)与物资管理系统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数据报表及分析平台(二期)与物资管理系统项目

  2.2磋商范围:(1)长春市分公司数据报表及分析平台(二期);(2)长春市分公司物资管理系统。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式使用。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项目;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  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