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关于部分县市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26来源:中国邮政网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关于部分县市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的请示》红邮分【2023】230号文件以及省分公司各级领导的审核意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关于部分县市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已被批准实施,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关于部分县市公司驾驶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融达招字2023108;

  2.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外包单价1元/公里,全年费用预算32万元;

  2.5服务内容:个旧、开远、河口、元阳分公司市趟邮路邮件运输驾驶员外包。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2.7服务地点:个旧分公司、开远分公司、河口分公司、元阳分公司;

  2.8服务要求:  

  作业时间:全天24小时作业。

  2.9拟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购拟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若成交供应商因各种原因弃标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违约解除合同,可按评审名次顺序递补候选供应商;

  2.10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磋商;

  3.4能开具服务名称为“*现代服务、*驾驶服务、*运输服务”的增值税发票或招标方要求的其它发票;(提供承诺函)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近3年(2020年6月30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近3年(2020年6月30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供应商近3年(2020年6月30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本项目特定要求:

  (1)人员要求:不少于5人,供应商所有生产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年龄在18岁至50岁之间(提供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业绩指:快递物流业运输业绩)。

  (4)红河州区域以外企业如中标后须在红河州区域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前需提供承诺书),便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日常工作能稳定、高效开展。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4.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3.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3.2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电子邮箱(853119577@qq.com),同时拨打电话(0873-3996626)办理报名手续。

  4.4.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规定时间及获取文件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4.2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5.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地址:蒙自市银河路80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8875077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13769420118、15126354303